公网·海报新闻记者谢伟和见习记者王亚文济南报道< /strong>
9月2日,济南市委、市政府在龙澳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。会议介绍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。记者在现场了解到,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大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处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。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责令改正,对经营单位和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济南消防救援支队副队长刘慕言介绍,《条例》共6章51条,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的原则。建立和公用部分,并规定了承包、租赁、托管期间责任分工的原则,提出了明确统一的管理机制的要求。同时,详细规定了业主、用户、物业服务公司的消防安全义务。此外,还对占用消防车道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、外墙保温材料防火、竖井和电缆桥架防火、共享公共设施保护等社会反应强烈的风险点规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。消防设施。 《条例》第三十七条具体要求,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大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处停放、充电电动自行车。鼓励在高层住宅区设立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。
此外,《条例》还明确了七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:
(一)在高层建筑进行电焊、气焊等明火作业民用建筑未实施高温火灾审批程序、公告或未实施现场消防监控措施;
(2) 高层民用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牌、外墙装饰,妨碍防烟、逃生的、消防救援,或改变、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;
(3)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和警示标志,或未及时修复损坏、开裂、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;
(四)未按照规定执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,或者安排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;
(五)未建立健全-按规定时间消防队和自愿灭火
(6) 因维修等原因需要关闭建筑物的消防设施,未经公告,无应急预案,
(七)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大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。
有上述行为之一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罚款,500元以上以下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1000元以上。
据我们了解,关于电动自行车停车问题的规定已经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。总结电动自行车起火规律,主要特点是充电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短路和自燃,不合格的产品更严重,一旦着火迅速燃烧,有毒气体会在几十年内充满整个房间。秒。
刘慕言介绍,要选择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不要购买三无产品、假冒伪劣产品。不得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、更换电池或拆除限速装置。许多居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投放市场,然后改装车辆,极其不安全。济南居民不得在家中、走廊、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,也不得使用“飞线充电”方式。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着火。充电和超载更容易引起火灾。在日常生活中,如果发现有违法行为,一般民众可以予以制止。停车无效的,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其他负责消防监督检查的机构投诉。他们也可以向当地村委会和居民委员会报告情况。
文章来源:《建筑与装饰》 网址: http://www.jzyzszzs.cn/zonghexinwen/2021/0902/2176.html